昨天上午,我县交警在全县规模内展开整治燃油助力车不合法上路会集统一举动,同步在西青岭隧道口、楚门南兴西路等多个路段设置卡点紧密排查。
当天上午9时,在楚门南兴西路路口,楚门交警中队民警拦下了一辆燃油助力车,“您好,请出示行进证和驾驶证。”面临交警的查看,驾驶员只好厚道供认自己没有驾驶证。经查,该辆燃油助力车属机动车规模,且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属不合法车辆不能上路。交警先行拘留车辆,并对车主处以罚款200元。
楚门交警中队民警梁世良告知笔者,现在在路途行进的燃油助力车速度已到达了摩托车规范,排量都有50CC以上,属机动车领域,燃油助力车驾驶员没有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交通安全法规不熟悉,再加上机动车的其他装备没有到达摩托车的规范,制动、灯火、转向等都不契合机动车要求,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本年5月21日,台州市发布了《关于制止燃油助力车上路途行进的布告》,清晰全市规模制止出产、出售燃油助力车,制止燃油助力车上路行进。此次整治举动除了交警的路面查扣,质量监督部分和工商部分也将从各个环节、多渠道展开联合整治,根绝不合法车辆上路。